電力變壓器在運行中要經受大氣過電壓,操作過電壓和長時間工頻電壓的作用,為保證變壓器的安全運行,要對變壓器進行耐壓試驗。為了考核變壓器而受操作過電壓的能力,就應該用操作過電壓波對變壓器進行試驗,尤其在超高壓電網中,操作過電壓已成為設計絕緣的主要依據。這樣,變壓器耐受操作過電壓能力的考核就越來越顯得重要。
但長期以來,這個能力通常用1 min工頻耐壓(或20~60s的倍頻感應耐壓試驗)來考核。需要指出,這種代替在技術上存在一定的問題。隨著電壓等級的提高,矛盾更加尖銳起來,主要問題如下:
1、工頻1min耐壓試驗的目的有兩個:
一是試驗變壓器絕緣耐受操作過電壓的能力;
二是檢驗變壓器絕緣耐受持續所施加的工作電壓及工頻電壓升高的能力。但這兩個目的是互相有矛盾的。前者要求電壓持續時間較短而電壓副值較高,后者則要求電壓持續時間較長而電壓幅值較低。
2、電網中出現的操作過電壓雖因電網的接線、參數和斷路器性質等因素的不同而有差異,但一般來說,操作過電壓的等值頻率明顯地高于工頻頻率,持續時間比1min的時間短得多。對變壓器絕緣的試驗研究發現,操作過電壓和工頻1min的電壓以及沖擊電壓作用下,變壓器絕緣結構的放電特性、放電路徑是不一樣的。若不考慮變壓器的具體絕緣部位和結構的不同,以及變壓器繞組在三種性質電壓作用下實際電壓分布的不同,籠統地,一成不變地取操作沖擊系數為一定值,或取操作波擊穿電壓與沖擊擊穿電壓之比為0.83等,都是不合適的。研究性試驗表明,如果給變壓器繞組某些部位以恰當的配置(調整油紙的密度),則可以提高其絕緣擊穿電壓的操作沖擊系數。因此,籠統地取操作沖擊系數為一定數(如1.35)來折算共頻1min的耐壓值也是不合理的。用工頻耐壓來代替操作波耐壓是不真實的,等價性上是存在問題的。在運行中也發生過一些沖擊和工頻耐壓合格的變壓器,在操作過電壓下,因放電引起事故的例子。
3、隨著超高壓的出現,絕緣水平相對降低,在工頻或倍頻耐壓試驗中,由于局部放電,絕緣可能發生不可逆局部損壞的問題。這種局部損壞可能在試驗時發現不了,而在以后長期工作電壓作用逐漸發展,導致擊穿。這樣,試驗本身可能會產生絕緣缺陷。而在操作波試驗時,變壓器內絕緣發生的局部放電,并不會引起“殘留性損傷”。
綜上所述,為保證超高壓變壓器安全運行,要按變壓器在運行中實際受到的各種電壓選定相應的試驗標準,也就是用沖擊耐壓試驗校驗耐受大氣過電壓的能力,用操作波耐壓試驗校驗耐受操作電壓的能力,用工頻耐壓試驗校驗耐受長時間工作電壓和工頻電壓升高的能力。對降低了絕緣水平的220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變壓器,特別是油間隙有明顯減小的變壓器,也有必要進行操作波耐壓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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